法医:尖利武器致伤 死者身上有20道伤痕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法医:尖利武器致伤 死者身上有20道伤痕

(槟城4日讯)印裔学院生因劝告两同裔青年半夜勿加速快转汽车引擎,扰人清梦而被刺毙一案; 法医惹哈里今日供证说,死者身上共有20道伤痕。



他说,伤口都是被尖利武器致伤,身上有这么多伤口,可能是他被攻击当时,极力挣扎欲脱身。

他告诉司法专员哥伦罗劳斯,致命伤是一道从右边颈项锁骨斜刺至前胸部一道长约7公分,宽约0.7的伤口。

“这道伤口是被挥动尖利武器砍及刺入体内,不但右边颈项锁骨被戳穿,肺部也被戳破,血液流入胸腔,造成呼吸困难毙命。”



他说,这是人体很重要部分,也是死者夺命伤。

法医也指証说,呈堂的美工刀也可能是造案武器。

2名被告是26岁的主管达纳叻及无职业的奥利华安东尼(25岁)。被控在2012年1月27日凌晨3时40分,在槟峇央峇鲁水晶大厦一家泰国餐厅前的泊车场处,共同意图致死一名纳温旦(24岁),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罪。

此罪唯一刑罚是死刑。

2人都不认罪,分别由鲍迪星及迪古马律师抗辩,案由西蒂法迪玛副检察司主控。

法医惹哈里在接受首被告律师鲍迪星盘问,一般上,此情况伤者,若能在大约30分钟内的黄金救援时间内获得及时救治,是否还可有活命机会时说,这需视个人情况而定,但若能获得及时救援,的确还可以活命。

在回答次被告律迪古马时,法医说,死者身上伤口是被尖锐利器造成,但这武器绝对不会如巴冷刀般大支。

政府化学师法兹拉说,呈堂美工刀沾有死者血液。

案展12月9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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