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促納吉下台文章 再益被控抵觸通訊法令
因在部落格發表呼籲民眾支持前首相敦馬哈迪,並促請現任首相納吉下台貼文,首相署前部長再益依布拉欣今日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下被控,但他不認罪。
此案因辯護律師提出初步反對,地庭法官拿督嘉吉星擇定過堂日期在1月22日,以聆審有關事宜。
再益依布拉欣(64歲)被指在9月3日下午3時20分左右,在武吉阿曼刑事調查小組辦公室內,使用社交媒體帳號發表惡意評論,因此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第233(3)條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再益依布拉欣在庭外受訪時指出,不希望類似控狀再出現。
有關部落格文章是再益早前在雪蘭莪皇家俱樂部發表演講時的內容,主要是說領袖可以透過民主手段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