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促纳吉下台文章 再益被控抵触通讯法令
因在部落格发表呼吁民众支持前首相敦马哈迪,并促请现任首相纳吉下台贴文,首相署前部长再益依布拉欣今日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被控,但他不认罪。
此案因辩护律师提出初步反对,地庭法官拿督嘉吉星择定过堂日期在1月22日,以聆审有关事宜。
再益依布拉欣(64岁)被指在9月3日下午3时20分左右,在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小组办公室内,使用社交媒体帐号发表恶意评论,因此牴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第233(3)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再益依布拉欣在庭外受访时指出,不希望类似控状再出现。
有关部落格文章是再益早前在雪兰莪皇家俱乐部发表演讲时的内容,主要是说领袖可以透过民主手段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