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搬再赔5万 槟钉子户装修成“彩虹屋”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要我搬再赔5万 槟钉子户装修成“彩虹屋”

钉子户屋主配合壁画风,将其屋子打造成彩虹屋。
钉子户屋主配合壁画风,将其屋子打造成彩虹屋。

(北海4日讯)“除非再赔我额外5万令吉,否则我不搬!”



一间已接受州政府5万令吉赔偿的“钉子户”,不仅坚持不搬,还把屋子装修成“彩虹屋”,更考虑在墙上画“包青天”肖像!

这间坐落拉惹乌达与红毛井交界路口的双层半板半砖建筑物,去年已被列入西南路扩路计划中的征地范围。

不过,赔偿与谈判过程拖延至今超过一年,整栋木板建筑仍孤立地矗立在上述地段,州政府的替代道路至今无法动工。



州政府收购地段

如今,这间木屋已没住人,而是屋主用来储藏五金及工作用具的地方。

倪姓屋主眼见拉惹乌达最近大吹壁画风,刚好早前又有一名伊朗画家在其住家后的一道墙上画了一个图腾。

他于是到五金店买了30片彩色锌板,今早开始为屋子进行“粉饰”,被人误以为是州政府的另一项美化计划,准备打造另一新景点。

倪姓屋主今日强调,若州政府再赔他多一笔5万令吉,他就搬离。

政府为进行西南路的扩路工程,用20万令吉向私人发展商征用这块土地,之后再用5万令吉赔偿给屋主。

整个扩路计划原本在今年5月29日必须完成,但碍于地底水管重整及钉子户的问题,完工日期延后至10月29日。

威省市议员陈宗喜受询时澄清,这间“钉子户”占用的土地原是私人地段,但随着州政府的征用,该地段已属于州政府。

不过,该名屋主坚持说其占用的土地,并没有被州政府征用,所以坚持不搬;不过较后却说,如果州政府愿意赔他额外的5万令吉,就会离开。

屋主指责行政议员逼迁

倪氏屋主指责槟行政议员林峰成,替发展商逼走平民百姓。

他获悉当地有一家发展商迫切要用他现在占用的土地兴建多2座店屋,所以,林峰成便借用这个机会逼他搬迁。

他说,之前州政府赔偿的5万令吉,只不过是作为让出10尺土地的赔偿费。

他强调,他占用的土地是属于私人地,州政府根本没有合理条例来逼他搬迁。

市议员:若拆了,一分钱也不赔

威省市议员陈宗喜强调,这间“钉子户”已被列入土地局的拆除清单,即使屋主故意花钱维修屋子,日后土地局进行拆除工作时,一分钱也不会赔偿。

他重申,钉子户进行美化是个人的意愿,与威省市议会无关,反而土地局目前正着手拆除程序。

“一旦拆除程序办妥,就会摧毁上述屋子。”

他说,州政府已赔偿给屋主,并给予宽限期自行拆除屋子,连土地上的其它6间木屋早已拆除;如今,屋主不肯配合,就莫怪执法当局采取强硬的对付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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