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昭光:朝野合法袋走第三選票
林冠英於2005年的一場“恢復第三選票”宴會上說“民主制度是個由擁有平等權利的公民,共同行使決策權、進行政治治理的制度。民主的政治制度是包容、參與式、負責任、透明和對人民的需求和期待積極反應。”但從林冠英處理“填海動議”的抗拒異議攻擊性批鬥手段來檢視他10年前的民主言論,令人唏噓其10年的國陣化升天之路,所謂的包容、參與式、負責任、透明、對人民的需求和期待積極反應,已經不堪回首。
接受官委職的伊黨檳州地方議員自甘作賤,因“不效忠政府及希聯”而被開除是自取其辱,不是人民的裁決。誠信黨覬覦伊黨留下的沒有民意基礎官職,行動黨則努力促銷官職空缺幫誠信黨買黨員。官委的地方議員假惺惺與民同在,卻無奈因沒有民意基礎而隨時可被老闆開除。
養兵安家寶典
新任社青團總團長黃家和曾於2006年嘲諷官委的地方議員悉數由在朝政黨推薦,沒有民意基礎、無須面對選民裁決。當年霹靂民聯政府保留30%配額委任沒有民意基礎的非政府組織代表當“偽議員”。曾被踹之以鼻的地方政府官委制度,轉眼成為民聯養兵安家的寶典,一些非政府組領袖接受官委市議員職後,袋緊第三選票,不再輕言還政於民,攀龍附鳳漸除“非政府”色彩,定型為走路有風的“官爺”。
霹靂州變天后,國陣政府被指通過“走後門再循環”方式,委任在各自黨內活躍的人士佔據非政府組織配額,滿足本身黨內政治權益分配。無獨有偶,2010年雪州非政府組織就向大臣抗議政黨侵佔其25%配額,揭發雪州各縣市議會沒遵守民聯選舉承諾,擅自安排擁有政黨背景者通過非政府組織配額出任縣市議員。真是豬八戒照鏡,裡外不是人!
國家誠信黨通訊主任卡立沙末說“在於民聯,落實地方政府選舉的敏感性在於,城市地區馬來人佔少數,如果中選者大多數是非馬來人,這將演變成一個種族課題,巫統將以此攻擊民聯。”既要推翻巫統,又“害怕被巫統攻擊”,不如留在伊黨跟巫統結盟?假裝開明還得看巫統臉色,依此類推,更怕巫統攻擊的還有承認統考、廢除新經濟政策等排山倒海的攻擊,順著巫統的意思走,如何搞“政改”?
檳州政府禮讓
潘儉偉去年自稱已向雪州政府建議以“先選舉後委任”方式,繞過聯邦政府推行地方政府選舉。檳州政府則說為了避免合法性被質疑,選擇靜觀雪州能否實踐“非正式”的方法推行地方選舉。樣樣要第一的檳州,最終學會在還政於民這方面禮讓,讓雪州去領先。林冠英乖乖聽從州法律顧問勸告(行動黨一眾大律師不敢發表違背神意的勸告),不願意冒著合法性被質疑的風險“先選舉後委任”地方議員。在野時天不怕地不怕,做政府後怕巫統,怕被國陣中央政府質疑不合法,跟巫統、馬華、民政齊齊奉公守法,剝奪納稅人權利。鄧章欽說“雪州政府法律顧問已擬好地方政府選舉法案,指雪州的法案不會牴觸聯邦憲法。”原來雪州政府法律顧問是為州政府做對的事,檳州法律顧問則幫州政府掩飾窩囊的事。
檳雪兩州官委地方議員的合法性不容置疑,正當性卻深受質疑。檳州擔心先選後委“仍然可能被挑戰”而放棄接受挑戰,在野時的挑戰精神與戰鬥力消失殆盡,看來只有繼續遵守地方政府法令,完美繼承國陣的官委政策,合法性就不受質疑,也就不會受到國陣政府挑戰。民聯、希盟及國陣可持續並肩作戰,合力袋走人民第三張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