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入院疑治療疏忽 頭盔鎖鈕縫入臉

10仙大小的鎖鈕「留」在巴威達蘭的右臉頰長達52天,才進行手術將之取出。

(芙蓉4日訊)18歲少年騎摩哆意外翻覆,疑醫院醫護人員疏忽,沒有察覺約10仙大的摩哆頭盔鎖鈕留在其受傷的右臉內,便為他縫針,導致事主飽受痛楚52天。

事主是在縫針5天后,由于臉部縫針處不斷流出膿血,傷口浮腫而前往診所求診,唯被醫生告知是“自然現象”,指他在服用抗生素后,肌肉會變“硬”。

由于不堪疼痛,診所醫生發信讓事主前往芙蓉端姑惹化醫院急診室照X光,驚悉其右臉內有一個黑色物體,即摩哆頭盔的鎖鈕。

這起車禍是于9月20日凌晨3時許,在雙溪烏絨路,即芙蓉第一終站巴士站前方路段發生。事主巴威達蘭(五金店員工)經過52天的折磨,才于11月11日前往吉隆坡中央醫院,動手術將鎖鈕取出。

折磨52天手術取出

此事也令事主在意外受傷縫針后,又因要取出鎖鈕而再重新縫針,令他苦不堪言,其家屬已咨詢律師意見,不排除將起訴醫院,以索取賠償。

事主也是沙拜區州議員卡瑪芝的外甥,他今午在母親德威(45歲,家庭主婦)、行動黨拉杭州議員瑪麗約瑟芬、新那旺州議員P古拿和亞沙婦女組主席陳麗群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申訴不滿。

德威指出,兒子發生車禍后,在芙蓉端姑惹化醫院急診室接受治療,當值的醫護人員替他清洗臉部傷口和塗藥后,便直接為他縫針。

她說,他們當時只是替他的背部照X光,沒有對臉部照X光,隨后便將他推入病房。

“兒子曾在病房多次向醫護人員投訴右臉疼痛和浮腫,但他們卻視為平常事,並以傷口過幾天就會復原為藉口打發他。”

不符程序為由拒檢查

巴威達蘭發現右臉浮腫和流出膿血后,曾向醫院急診室求診,但院方基于標準作業程序,要求他領取診所醫生發出的醫生信后,才可在急診室接受治療。

德威指出,兒子在9月22日出院,卻在24日起傷口開始流出膿血,並于9月27日前往亞沙診所求診,但醫生只是開抗生素給兒子服用。

她說,兒子在9月28日拆線,當時右臉已出現浮腫,但由于當時丈夫車禍逝世,兒子被逼忍受劇痛,前往怡保處理其丈夫的喪禮。

她透露,她們在處理喪禮后,于10月29日前往醫院急診室求診,但院方竟以標準作業程序為由,拒絕替兒子檢查,要求他先領取診所醫生的醫生信,才可在急診室接受治療。

“兒子于10月30日前往新那旺診所求診,當時距離事發日期長達1個月,但傷口仍然流出膿血,可是醫生還是只開抗生素,並要求他先清洗傷口2星期。”

院方答應徹查

瑪麗約瑟芬指出,她接獲投訴后,已于12月3日上午陪同家屬前往芙蓉端姑惹化醫院會見醫院負責人,院方答應徹查此事,並會把結果通知家屬。

她說,家屬不滿院方的處理方式,認為院方在初期便可採取適當措施,但院方卻一拖再拖,導致受害者需承受痛楚52天。

她說,家屬已接獲院方的醫藥報告,並已將有關報告交給律師查看,以探討下一步行動。

此外,P古拿指出,即使是花刺刺入人體,都會讓人難受,更何況是一個10仙大的鎖鈕“留在”臉頰長達52天。

他認為,森州衛生局主任阿都拉欣應採取應有措施,以免再度發生類似案件。

“院方應賠償受害者,因為受害者在案發后,因臉部疼痛而無法工作多日,失去收入來源。”

家屬動怒醫生才發信

巴威達蘭清洗傷口3天后,診所醫護人員察覺不對勁,認為清洗傷口已無濟于事,馬上要求他諮詢醫生。

德威指出,當她前往求見新那旺診所醫生要求醫生信時,醫生起先仍不願發出醫生信,在家屬動怒后,才願意發信,令她不滿。

在取得醫生信后,她馬上帶兒前往醫院急診室照X光,才發現其右臉內部有一個黑色物體。

她透露,院方當時要求兒子馬上入院接受進一步治療,但兒子當時有要事在身,于11月7日才入院治療。

“離奇的是,在兒子入院治療時,院方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聲稱無法替他動手術,必須前往吉隆坡中央醫院動手術。”

她指出,兒子于11月9日前往吉隆坡中央醫院,並于11月11日,即已經過52天后,才動手術將鎖鈕取出,該鎖鈕取出時已經生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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