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網媒肖像配毒品新聞 江夢蕾報警喊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不滿網媒肖像配毒品新聞 江夢蕾報警喊告

江夢蕾(右2)在鍾桂茱(左起)、高山及彭永添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展示報案書。
江夢蕾(右2)在鍾桂茱(左起)、高山及彭永添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展示報案書。

(檳城5日訊)大馬知名女歌手拿督江夢蕾,對本身照片遭本地網絡新聞專頁“大馬微新聞”濫用,保留追究權利!



該新聞網日前上載“澳洲警方搗破一個由大馬及香港人組成的冰毒集團”新聞,江夢蕾為活動當代言人的一張照片,被作為新聞插圖。

江夢蕾今午1時30分就此事到峇央峇魯警局報案,並把事件交由兩位律師處理。

徹夜難眠



她今午在大馬華人演藝人公會會長高山、該公會北馬區分會會長拿督彭永添陪同下,在檳城城市海灣酒店召開記者會,斥責有關新聞專頁破壞其形象,至記者會召開前,有關照片未被撤除。

江夢蕾說,她對這件事感到憤怒和不幸,當她被朋友告知自己的照片無辜捲入毒品案那刻,整個人跳起來!

“這件事對我個人和形象造成傷害,令我不快樂的是,有關照片至今還出現在該新聞專頁,未被撤除,對我很不公平。”

她說,該照片是她於本月2日在吉隆坡出席一項發布會的照片,對方相信是從網上找到該照片。她獲悉這件事的當晚,徹夜難眠,甚至半夜致電律師溝通。

“對方應馬上撤除照片,並作出道歉。”

她說,本來打算在下週二在吉隆坡召開記者會以正視聽,但該事件令她家人和親友感到擔心,因此她必須即刻站出來說清楚。

詢及有否跟對方聯絡要求交代,江夢蕾說,她認為先報警,交由警方鑑定涉及者。

高山斥“大馬微新聞”不負責任

大馬華人演藝人公會會長高山譴責,“大馬微新聞”新聞網的負責人和編輯,不負責任,因有關照片給人錯覺,以為江夢蕾捲入毒品案。

“演藝人公會和全馬藝人,在這件事上,全力支持江夢蕾。”

他說,在他印象中,從70年代至今,大馬華人藝人不曾涉嫌毒品案,這次江夢蕾的遭遇,實屬無妄之災。

另外,如意集團北馬區域經理鍾桂茱說,江夢蕾是該集團保健品牌多年的代言人,非常注重形象,希望有關新聞網馬上道歉,並給江夢蕾和如意集團一個交代。

“沒刪除沒道歉沒糾正”
葉嘯:交警調查告版主

獨家報導:黃治振

(吉隆坡5日訊)馬來西亞華人演藝人公會副會長葉嘯指出,在大馬歌手拿督江夢蕾遭濫用照片捲入毒品案一事,儘管該新聞專頁負責人已澄清是誤植照片,但過了2天卻依舊沒刪除、道歉或糾正。

葉嘯說,該會已將此事交由警方追蹤調查該負責人,勢必對後者提出訴訟!

“江夢蕾今日到警局備案後,警方也會援引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研究此舉是否觸犯濫用(網絡),此舉或構成2項罪名,即律師不僅可將此事以誹謗罪入稟民事案,該負責人也會因違反多媒體法令而觸犯刑事罪。”

應第一時間糾正

葉嘯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相信要找到新聞網的“幕後推手”不難,到時律師就會把律師信直接交給該負責人,正式提告。

本地網絡新聞專頁“大馬微新聞”在前天(3日)上載,“澳洲警方搗破一個由大馬及香港人組成的冰毒集團”新聞,江夢蕾為水療公司活動當代言人的一張照片,被作為新聞插圖。

葉嘯說,他們是在昨天經朋友告知此事才知情,他們向專頁負責人了解時,對方解釋是編輯錯誤配圖,但2天後卻仍舊沒採取糾正行動。

“這不是專業媒體應有態度,無論是紙媒或電子媒體,犯下疏忽後應第一時間糾正,並謹慎處理,但到現在該新聞圖片還沒刪除,這是不負責任態度。”

他坦言,對該負責人後知後覺深感不解,因為他們已知自己搞錯,嚴重影響當事人形象,怎可能不馬上採取行動?

“他們似乎認為只是小事而不處理,因此我們才報案和採取法律行動,讓他們知道破壞殿堂級歌手形象,是可索取巨額賠償的。”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