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和碧君
(吉隆坡5日訊)執業律師與時事評論員認為,首相署前部長拿督再益依布拉欣因在部落格促請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下台言論,在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下被控,將會阻嚇人民發言,是開民主倒車的做法。
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拿督楊映波指出,再益是前部長兼公眾人物,卻因為在部落格批評國家領袖,而在多媒體法令下被控,是“殺猴儆雞”,警告人民勿批評政府或領袖。
“這是‘殺猴儆雞’,不是殺雞儆猴,再益不是普通百姓,他當過部長。當局借此警告人民,不要再批評政府。”
他強調,再益被控的事件,顯示我國走向獨裁,有關提控行動為獨裁政權做好準備,促政獨裁政府。
楊映波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這么指出。
“人民一說話,就被控。這是獨立以來最壞的示範。這不僅開民主倒車,而且是高速的民主倒車。”
他希望再益能繼續發言,不讓政府阻嚇人民發言的行動得逞。
楊映波指出,要改變言論自由受箝制的環境,需有很大的政治意願,否則任何改革計劃,將淪為空談。
“ 如果沒有政治意願,甚么都是假的。煽動法令沒有廢除,內安法令廢除后,被更嚴峻的法令取代。”
他說,我國的政治氛圍應有所改,以促成一個願意聆聽人民心聲的政府。
再益因為在部落格發表《一起支持敦馬哈迪》的貼文,有意傷害他人感受,而牴觸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于週五被控。
謝詩堅:提倡言論自由阻力
時事評論員拿督謝詩堅認為,再益被控,是提倡言論自由與民主自由的阻力。
“再益是律師,也當過部長,如果他發言也有問題、被控,普通人民將步步為營,少講為妙。”
他說,通訊與多媒體法令沒有明確詮釋誹謗、中傷的含義,而再益則因發表中傷他人的言論,在這個法令下被控。
謝詩堅接受《中國報》電訪時,這么指出。
他說,當局以法律作為約束言論自由的工具,會產生反效果,不利國家走向民主與開放。
“這會成為提倡言論自由的阻力,希望政府修改法令,不要採納過于嚴峻的法律。”
他強調,政府需跟上時代進步的步伐,盡量避免約束性的法律條文,讓人民享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李素樺:牽扯控狀合理性爭議
李素樺律師指出,再益被控事件,也牽扯出被告面對的控狀合理性爭議,這也是每天在法庭上演的事情。
“再益被控,引起嘩然,因為涉及公眾人物。人們會擔心,未來如何拿捏,以免因為發表批評的言論,而遭當局提控。”
李素樺向《中國報》指出,所有法律條文都是以廣義方式擬定,而通訊與多媒體法令中的“中傷他人”條文,也是廣義的。
“再益可以在法庭辯駁,要求證明誰被中傷、如何被傷害,以證明本身的清白。
她說,如果法律被被濫用,以約束言論自由,將動搖人民對法律制度的信心。
“再益被控,是殺一儆百的做法,是一個政治現實,而且與政治發展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