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5日訊)檳城論壇督導委員會強調,為釋民眾疑惑,檳州政府有必要公開所有填海計劃協議,以証明州政府若在巫統提出的填海計劃動議通過后,為何需賠上10億令吉!
該會今日在一項文告中指出,若要說服民眾,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絕不能只是隨意拋出令人迷惑的數字,反而需提供數據和事實,讓公眾能自行達致結論。
文告指出, 斯里丹絨檳榔(STP)填海計劃,在國陣政府批准的3241英畝填海計劃中,佔據當中最大部分。這協議是在1992年簽署,並分為兩階段,首階段涉及240英畝的填地,工程已在2006年完成。
解除人民疑慮
“民聯政府是在2011年4月,發出‘在原則上的批准’,以進行次階段的760英畝填海計劃,州政府在此有必要給予一些解答,來解除檳城人民對這項填海計劃的疑慮,即1992的協議是屬永久性,或在一定期限內需被更新或重新檢討?及州政府在更新協議時,若出現變動,是否有賦予權力施加新要求。”
文告指出,檳州政府在2011年作出的‘在原則上批准’,似乎表明非自動更新,州政府在斯里丹絨檳榔填海計劃第二期(STP2)不被批准部分,有權作出修改。
“首長也強調,反對巫統動議也証明,州政府不贊同國陣批准的3241英畝填海計劃,問題是,STP2也屬上述部分計劃,但現今政府為何擁有STP2的20%的股權?州政府未來或即將展開的填海計劃又如何?
“在州政府承認僅批准60英畝填海一週后,卻宣佈將建立3個新島嶼,涉及4295英畝填海計劃,作為推展檳交藍圖計劃交付合作伙伴的融資。
3人造島新計劃批准前要求聽證會有何不妥?
檳城論壇督導委員會質問,在3個人造島新計劃批准前,要求一個更具意義的公眾聽證會有何不妥,況且有關協議還未簽定?州政府為何需承擔上億令吉賠償責任?在簽訂協議前,是否應進行獨立的影響評估?
該論壇也要知道,所有這些填海計劃,是否符合檳州結構和地方藍圖?斯里丹絨填海計劃第二期是逾期的審查,而3個新人造島填海計劃,卻還沒看到曙光(即使檳島市政廳在2008已批准),而且,被重新檢討的檳州結構和地方藍圖並未向公眾展示。
“州政府是否計劃,繼續對填海計劃發出永久性地契這不可持續的政策?且對于公眾意見,州政府有給予多少重視?
“州政府若能給這些問題明確答覆,及有意義地看待社會參與,非簡單地以一個‘既成事實’來處理,公眾將能做出更明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