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新田:等了2周 未收到王超群诉状
(加影5日讯)董总前主席叶新田指出,他们至今都尚未收到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公司副主席王超群,联合董教总及独大早前入禀高庭,起诉他及另16造违反教育中心章程的法庭文件。
他今日召开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部会议后,在记者会指必须将诉状交给答辩人,让答辩人可以聘请律师,以讨论官司的案情。
“究竟这些人正在讲骗话,还是有别的情况?我们已经通知律师在查这些事情,因为这很奇怪,宣称要起诉,但连诉状都没有交到当事人手上。
指王超群指控不实
“我们认为事情的严重性,有必要让外界知道;他们在11月18日宣布(要起诉我们),但等了两个星期都还没有收到诉状。”
此外,前署理主席邹寿汉也补充,王超群等人在当天对外发表的言论,是非常严重及恶意的指控,而他们也与律师讨论有关事宜,并采取相关的法律途径。
他也针对王超群报案,指邹寿汉等3人尚未履行较早前的承诺,即将持有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股权,移交给董总教育中心,还把该中心的1500万令吉资产注入有关私人公司事宜,挑战王超群在警局外挑起此课题。
他再度重申,一间新公司成立的18个月后需呈交年报,而该公司董事部已向公司注册委员会,提呈相关文件及股权转换的程序。
其他出席者包括董教总教育中心执行董事吴治平、副义务秘书陈纹达及财政扬天德。
明年1月2日开特大
叶新田指出,董事部会议决定在明年1月2日下午1时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以落实董教总教育中心在10月10日特大中,所通过的提案。
这2项提案分别是纳与修改第14(b)条文,从31名董事增至35名,即个人会员25名,3机构则各派2名代表,董事会则委任4名,共35名董事。
而第2项所通过的议案则指,章程第18(丧失董事资格)条文中,第(8)项“已被推举他的组织中止或开除会员籍”,大会议决将其删除;原定的第(9)项“连续3次无故缺席会议”,则升上成为第18(8)条文。
叶新田指出,在他们第一次召开特大通过相关提案后,已提呈给公司委员会;而后者在11月11日也回函称批准。
另外,叶新田也宣布,增加委任法律顾问即章守江、邓伦奇及雷光峰,同时也额外委任新纪元学院的华教奶奶黄迓茱、社会爱心基金协会主席丹斯里彭茂燊,及东马华团代表黄振渊,为董事部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