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借钱周转.逼让出股份 没立契约无需理会
儿子向父亲追债,甚至意图吞并父亲的生意。
⊙曾先生说,他早前生意周转出现问题,就向儿子借了一笔钱。
“我向他借了约5万令吉,并打算分期一年还给儿子,然而,儿子说,该笔钱当作是入股,当时因为是父子,所以也没有立下任何契约。”
他指出,他答应儿子的入股要求,收到钱后,就把公司股份分了30%给儿子。
“然而,几个月后,儿子却要我把剩余的股份也出让给他,否则就要我立即还钱。”
他指出,当初说好他只要三成股份,现在,儿子却连他仅余的70%股份,也要吞并。
“儿子是我带入行,也是我教他做生意,介绍生意给他,如今却连我的生意也要吞掉,令我非常伤心。”
★林若辉律师
其实,双方并没有文字契约,在事主当初把30%股份转给儿子时,已经算是完成了当初的承诺。
事主无需理会儿子,目前所谓的追债,或转移其余股份的要求。
如果事主儿子要闹上法庭,他的儿子也是要证明到,事主曾有过把100%股份转给儿子的承诺,一切都是需要看双方的供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