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内强奸未成年少女 5青年不认罪
(新山7日讯)5名巫裔青年涉嫌在公厕强奸未成年少女,今日被带上新山地庭提控时皆不认罪。
因在等待脱氧核糖核酸(DNA)核对报告,法官订于本月30日过堂。
这起强奸案涉及6名巫裔青年,但其中一人逃脱,正被警方追捕;被捕的5名青年,年介16岁至19岁。
5名被告包括年仅16岁的未成年少年,其他4人为莫哈末努祖(19岁,技术员)、莫哈末里祖安(19岁,髹漆工友)、莫哈末赛夫(18岁,无业)及莫哈末阿兹兰(19岁,修车员)。
5名被告今早在新山地庭面控,聆听通译员唸出控状内容后,皆不认罪。
不准保释
控状指5名被告于今年9月30日凌晨12时30分至2时之间,在新山实达热带花园某处公园的公厕,强奸14岁未成年少女,牴触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30年或不少于10年监禁。
主控官诺拉斯金副检察司,以尚等待脱氧核糖核酸(DNA)核对报告及医药报告为由,法官莫哈末哈达尔订于本月30日过堂,并不准被告保释。
被告并未委任代表律师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