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夫妇改口认罪 骗670万监4及1年
(吉隆坡7日讯)地庭今日宣判,讹称代投资马航机票买卖而骗走投资者逾670万令吉的商人夫妇罪成,分别监禁4年及1年,刑期从逮捕日即今年1月21日开始算起。
2名被告在面控时原不认罪,今日在地庭上改口认罪。
被告阿末沙比利(64岁)和芬丽娜(36岁)面对的34项控状,指他们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说服14名受害者投资马航机票买卖,要求受害者先交付达670万令吉的订金。
2名被告牴触刑事法典420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过1年及不超过10年,及鞭笞,也可被罚款。
面对19项罪名
此外,男被告也被国家银行提控,指他在2010年4月15日至2月18日期间,在首都一间联昌银行,在没有任何执照下,将公众的金钱存入自己户头,牴触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第25(1)条文,并可在第103(1)(a)条文下被判罪。
女被告则被指与男被告同谋,让男被告把逾4万令吉转账至其户口,牴触该法令第112(1)(c)条文,并可在第103(1)(a)下同读。
若罪成,被告将面对1000万令吉的罚款,及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其案件也牴触2011年金钱商业服务法令,面对19项罪名。
男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再伦向法官阿都拉希求情时指出,被告育有4名孩子,2名孩子是与前妻所生,而4名孩子中有1名身体状况不好,常常需要进院治疗,被告也一把年纪,希望可以陪伴在孩子身边。
他也说,若被告真的有吞下这笔钱,就不会没钱付保释金,在牢里待了近一年,所以希望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