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人權委員會今日批評2015年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違憲,因為沒有保障人權,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勝權卻認為,如果出現暴動,需強硬措施鎮壓,就難以談論人權。
劉勝權也聲稱,從國家與人民安全的角度來看,當國家危在旦夕時,就必須採取強硬措施。
人權委員會副主席許綠娣出席2015年大馬人權日后,接受媒體訪問時直言,上述法案違反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自由與人權原則。
根據“當今大馬“報導,許綠娣說,這是因為相關法案中,沒有任何條文闡述人權或保障人權。
但一同出席相同場合的劉勝權說,他不熟悉法律,但從國家與人民安全的角度來看,我國必須要有強硬的措施。
須獲得人民信任
他說,從其觀點來看,不管人民有多想談人權課題,但當談到暴動時,人民可能會丟命。
劉勝權坦承,人民因而減少了對政府的信任,並認為這關乎信任問題。新法令將賦權國家安全理事會。
他說,一旦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經憲報公佈成了法令后,它將用來對付,像蘇祿軍入侵拿篤的入侵事件,及如巴黎及比利時所面對的恐襲。
他指出,政府也需要宣佈一些地區為保安區及宵禁,應對非政府武裝組織,及恐怖分子的支持者。
針對媒體要求部長評論,政府違背承諾,基于政治目的濫用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后,又推出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的看法時,劉勝權說,政府在獲得這種權力后,必須獲得人民信任,這包括恰當地觀察相關法令的落實,及沒有選擇性提控。
部長認同,政府如要贏取民心,就不能利用這法令來禁止淨選盟集會,也不會用來對付政治人物和異議分子,而是用來對付恐怖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