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撤銷開除黨籍失敗 阿妮娜賠5千令吉

阿妮娜(右)聆聽裁決後,與哈尼夫在庭外接受採訪。

巫統大會召開前夕,浮羅交怡區部婦女組前黨員阿妮娜,挑戰黨中央開除令失敗!

高庭接納巫統總秘書拿督斯里東姑安南等兩造,要求撤銷浮羅交怡區部婦女組前黨員阿妮娜,起訴巫統開除其黨籍的訴訟申請。

法庭也諭令阿妮娜,必須繳付5000令吉給兩名申請人。

高庭司法專員南達峇蘭基於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第18(c)條文,即法庭無司法權干預政黨或負責人,根據章程或條規做出有關政黨事務的決定,而作出上述的裁決。

這項裁決也將對阿妮娜以巫統名義,向首相納吉追回26億令吉政治獻金的訴訟帶來影響,因為在失去黨籍的情況下,納吉的律師團將會以阿妮娜沒有法律地位對納吉興訟,而要求法庭撤銷阿妮娜的訴訟。

阿妮娜因入稟高庭向首相兼巫統主席納吉,追討6億5000萬美元(24億7000萬令吉)的政治資金,而遭巫統革除黨籍。這筆錢佔26億令吉政治獻金的95%。

阿妮娜代表律師哈尼夫在庭外受訪時,指他的當事人雖尊重法庭的決定,但他們會盡快針對高庭今日的裁決提出上訴。

由於高庭已經接納東姑安南等兩造的申請,這意味著阿妮娜已不再是巫統黨員,媒體也詢及阿妮娜是否會出席明天的巫統大會時,她回應說:“我會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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