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嬸嬸及3男女控綁架 罪成死刑或終身監禁

涉嫌綁架12天大男嬰的3女1男嫌犯,即女主嫌、兩名補習中心女員工及18歲男子,今天被控綁架罪名。

法庭不允許4名被告保釋,案件定明年1月11日過堂。

至於男嬰24歲叔叔,被帶上庭後不久,又被帶離法庭,相信將轉做案件的污點證人,逃過死刑或終身監禁。

此案件是於11月24日下午5時45分左右發生,僅12天大的男嬰在祖母位於馬六甲哥打拉沙馬那花園住家客廳的嬰兒床,遭人進入屋內抱走。

隔天,男嬰家屬依據綁匪指示交贖金,警方採取行動,於25日(週三)晚上10時許,在浮羅加東一帶找回男嬰,並且扣留4名嫌犯,包括男嬰叔嬸(25歲及24歲)及兩名21歲的補習中心女職員,宣告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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