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西马回扣减 东马续调低电费
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宣布,内阁同意从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大马半岛的电费回扣,将从现有的每千瓦时2.25仙,减至1.52仙,这意味着每月用电量逾600千瓦时的家庭及工业用户,将需多付电费。
沙巴和纳闽电费则维持不变。
举例说,每月用电量600千瓦时的家庭,电费原本是231令吉80仙;在目前的每千瓦时2.25仙回扣率下,获得13令吉50仙折扣,只需缴交218令30仙。但在新回扣率下,用户只获9令吉12仙回扣,要缴付222令吉68仙。
该部部长麦西慕说,在自动燃料成本转嫁机制(ICPT)下,今年7月至12月,成功节省7亿6203万令吉的燃油与发电成本;且液化天然气(LNG)国际市场价格调低,以及天然气和煤炭发电厂效能提高,成功节省发电成本。
“然而,煤炭涨价、令吉贬值以及因政府宣布将于2016年1月起,提高导管煤气价格,即每百万热能单位1令吉50仙,(从每百万热能单位16令吉70仙,调高至每百万热能单位18令吉20仙),同时政府也减少燃料补贴,但半岛的电费仍可维持在均每千瓦时38.53仙。”
他今午召开有关检讨沙巴、西马和纳闽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电费记者会时,这么指出。
麦西慕也指出,由于沙巴和纳闽没有使用自动燃料成本转嫁机制,且根据国际原油价格下调,内阁决定维持之前电费平均每千瓦时调降1.20仙的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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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卢淑敏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