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財企:別讓馬來西亞太難堪

前任大馬駐紐西蘭武官助理裡查曼,在當地涉及武力猥褻案,讓國家蒙羞。本來,人誰無錯,在國外犯下大大小小各類刑事案的我國公民,就好像任何國家的害群之馬那樣,雖然多不勝數,卻只屬于個別案件,並不真正代表他們各自的國家風俗習慣或社會狀況。不過,裡查曼是由政府委任出差在外,多少都背負了維護國家形象的使命,言行本該當更加謹慎;遺憾的是,他卻色慾攻心,把本身具有代表性的身分,轉換成了性代表。

把法官大眾當傻瓜

他和他的律師在審訊過程中的辯護說詞,也讓人噴出了隔夜飯。首先,他于庭上承認有吸毒前科,指自己事發當日神智不清,才會在一名紐西蘭女子門外大便,再光著屁股硬闖香閨。接下來,他還說受害人在當時向他微笑,證明對方有興趣認識他,或者被認識,讓他感覺到有機可乘。這種低智商說詞,簡直把法官和普羅大眾當傻瓜。

果然,心理學家向法官指出,他在接受測謊檢驗時,顯示有隱瞞真相和誇大症狀的趨向;而且,雖然自稱很多東西都不記得,卻對受害人對他的微笑等互動記得一清二楚,和健忘症不符。就連柔佛州王后拉惹查麗蘇菲雅也看不過眼,通過面子書說,“女性的微笑是一種禮貌、尊重與表達善意的標誌”,並要求男士們像尊重妻子和姐妹般尊重女性。

駐外官員英文不濟

另外,裡查曼在認罪時,還需要法庭把案情翻譯成馬來文向他宣讀,也讓人傻眼。雖然他像任何被告一樣,在公正不阿的法庭上都有尋求翻譯服務的權利,這卻暴露了我國雖然身為共和聯邦的一員,駐外官員英文水平不濟的窘境。這應該不是個案,因為根據隨團媒體代表透露,在很多官方的海外商業推介禮或其他活動上,本國代表或派駐在當地的官老爺們都只是“物以類聚”,自己人跟自己人局限在一隅正襟危坐,鮮少跟當地媒體交流,很可能自己知道英語不行,情非得已顯示“獻醜不如藏拙”的美德;即使發言人本身也往往沒有“脫稿演出”的膽量和能力。

話說回來,有關當局應該以裡查曼事件為明鑒,即刻通過管道介入調查他的毒品來源和涉及官員人數,以防止下一個裡查曼出現;也要深入研究他有沒有其他潛在犯罪趨向和紀錄,因為毒品和犯罪往往都是孿生兄弟;而在未來的海外職責分配上,也務必要先確保官員的心理素質和語言能力,都達到一個基本水平,別讓馬來西亞太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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