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子權:國安法安了誰?
大馬已有防範恐怖主義法令和防範罪案法令,哥倆好,一對寶,為何還要一個國安法?
新法出台,幾家歡喜幾家愁?
副首相兼內政部長阿末扎希為國安法辯護時說,國安法是政府為了保護國家及人民安全而制定,不具任何政治動機。
政府形象不好,社會對司法信心不足,新法一出台,台下一片詫異。
有句話說:“不思考的人民,是政府的福氣。”好在思考型的人多了,政府的福氣愈來愈少了。
民間批評聲浪不斷,懷疑其中必有鬼,質疑絕對的權力會引來何種絕地的無力?反對黨更批評國安法剝奪了憲法賦予國家元首頒布緊急狀態的權力。
國安法賦予了國家安全理事會和擔任主席的首相,宣佈任何安全受威脅的地區為保安區,以派遣軍警進駐的權力;理事會無需庭令即可在保安區捉拿嫌犯,嫌疑人不能尋求法律途徑辯護。
政治上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執政黨的強勢作為,為所欲為,似是而非,以黨亂政,爛權破壞民主的鳥事,老百姓並不陌生。
絕對的權力引來的烏鴉和禿鷹很多,報喜的喜鵲哪裡找?民間不滿的更不滿,擔心的更加擔心,是正常也自然不過的事,合乎邏輯。
讓人不放心
再說執政集團向來“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國安法最後會安了誰?實在讓人不放心!
國陣政府再怎麼解說,很多人還是聽不進去,這又能怪誰呢?
在鬥爛的惡質執政文化中,各方權力者互相扯爛賬,相互威脅同歸於盡,還想要老百姓陪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