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经常性自残 接受精神观察 杀2儿控死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疑经常性自残 接受精神观察 杀2儿控死罪

女被告苏淑娟在2名女警押送下,步离双溪大年第2推事庭。(摄影:王凯莉)小图为小死者郑善严(上图,5岁)及郑聪胜(2岁半)。
女被告苏淑娟在2名女警押送下,步离双溪大年第2推事庭。(摄影:王凯莉)小图为小死者郑善严(上图,5岁)及郑聪胜(2岁半)。

(双溪大年8日讯)小兄弟遭母亲割喉案的华裔母亲苏淑娟,今日被押往推事庭控以谋杀罪,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缳首死刑的严惩。



由于女被告身上有疑似经常性自残的痕迹,推事遂谕令被告被送往精神病院观察30天,并订于明年1月12日过堂。

控状指被告苏淑娟(35岁)于11月30日晚上10时至12月1日下午3时之间,在双溪大年丽晶苑一个单位,致死5岁儿子郑善严及2岁半儿子郑聪胜,牴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罪成唯一刑罚为死刑。

冷静回答明白控状



被告家属包括丈夫郑翠平(36岁)和母亲等人,今早8时许就陆续抵达法庭。早上8时50分,被告在两名女警押送下抵达法庭,10时15分在第二推事庭被控谋杀罪。

通译员读出控状内容前,推事莫哈末哈迪至少3次慎重询问被告,能否完全明白国语内容?被告冷静回答可以。

尽管如此,控状内容终究透过华裔通译员唸出,被告对控状内容表示明白。

母亲丈夫准短暂交谈

法律援助局律师代表法拉说,基于被告身上除了手腕割痕,也有一些疑似经常性自残而留下的伤痕,因此向法庭建议让她接受精神观察。

莫哈末哈迪询问副检察司诺阿尼达的意见,后者也认为被告有必要接受精神科观察。

莫哈末哈迪即谕令被告送往霹州红毛丹精神病院观察30天,并等候化学报告、毒物学报告及科学鉴证报告出炉。

被告在等候被押送往精神病院前,被告母亲和丈夫郑翠平获准与被告短暂交谈,母亲也把替换衣物交给警方。

新闻背景
外公返家揭发命案

猪肉贩苏永春12月1日下午3时返回双溪大年丽晶苑的住家时,惊见2名外孙郑善严(5岁)和郑聪胜(2岁半),卧尸住家底层房内,女儿苏淑娟则一脸担忧坐在同一间房内,手腕也有割伤,疑似企图自杀。

警方接获投报后,到场逮捕女嫌犯,并在厨房起获2把凶刀。

消息透露,被告疑患轻微忧郁症,2名小死者为她与丈夫郑翠平的儿子,郑翠平则在新加坡任职厨师多年,并在柔佛新山拥有自己的住家,每月都回家和妻儿相聚。

女被告的父亲苏永春在老街场经营猪肉店数十年,是老街场仅存3间猪肉店的其中一家。

瓜拉姆拉县警区主任朱基尔受询时曾说,经过法医验证后,两名小死者的致命处是喉咙,皆被一刀致命,而2岁半死者的手腕也有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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