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获悉受骗受刺激 妻才是杀人凶手
(淡马鲁8日讯)“狮城莽夫砍妻杀中国籍男子”案被告柯致强今日否认杀死阮潮强,反指是妻子黄美玲得知被死者欺骗她之后,一怒之下刺死死者。
“美玲干案后,我问她为何要杀人,她说死者和家人骗她。死者除了是有妇之夫,还有一名9岁女儿,但死者双亲还认定美玲为未来媳妇,2013年7月美玲中头奖后,死者还骗走她的钱。”
被告今日在高庭接受审讯时说,美玲在杀人后,叫他先离开,她会向警方报案指家里被打抢,没想到美玲事后在报章上指他杀害死者。
自首讨清白
“为证明我的清白,我于2013年10月28日随律师到吉隆坡一间警局自首,协助警方调查。”
由于被告是新加坡人,国语不好,都以华语作答,并由翻译员翻译。
但被告回答时一直长篇大论,没直接回答双方律师的问题,翻译员劝阻多次后也显得不耐烦,被告为此多次道歉。
被告偶尔会用英语及几句简单的国语,回答法官和双方律师的提问。
法官拿督阿都卡林在双方律师结束问话后,宣布案订明年1月6日结案陈词,同月14日宣判。
柯致强(47岁)被控于2013年10月13日凌晨时分,在直凉美旺花园一住家涉嫌刺死中国籍男子阮潮强,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他也被控企图谋杀妻子黄美玲,触犯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并在今年6月6日被判表罪成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
「妻有男友是好消息」
“美玲有男朋友,对我来说是好消息!”
询及对妻子与死者有“特别”关系有何感觉时,柯致强说,他和美玲犹如朋友关系,由于妻子是孩子母亲,他依然尊重她,没有任何愤怒的感觉。
“但美玲常与死者外出至深夜,导致我需照顾孩子而无法工作,才感到生气。
“我在2013年3月间,知道美玲与死者有不寻常关系,当时她也向我介绍死者是她的男朋友。”
柯致强说,妻子找到男朋友,对他来说是好消息,为了孩子的将来,只有这样才能和她离婚。
他说,2013年9月有一名男子到他新加坡的家找美玲,指死者妻子要找她,当时他还通过该名男子,与死者的妻子谈电话。
“死者的妻子说,美玲抢她丈夫,我回呛说是她的丈夫抢走我的妻子。”
由妻子开后门否认闯住家
副检察司西蒂哈佳简述案发经过时,指被告在2013年10月13日凌晨戴着手套和鞋子,从厕所窗户爬入事发单位,先到睡房用自带的刀刺死者颈项,同床的美玲发现后,被告也砍伤她,之后,被告与死者一直博斗,到楼下后,被告再刺向死者心脏,但被告否认这些说法。
被告说,他因没家中锁匙而在家外喊妻子,妻子之后打开后门让他进入,非副检察司所指的闯进去。
“当时门牌42、44、46(属同一住户)的邻居可以做证,她听见我的叫声后,从家中窗户探头看我。”
“我进入屋后上厕所时,就听见美玲和死者起争执,是她杀死者,不是我。”
被告也说,他在案发两周后自首,不是因身分及照片曝光,而是被妻子冤枉,他要站出来还自己清白。
妻被死者激怒会动粗
被告说,美玲被死者激怒后,会向他和孩子动粗,2013年8月间,美玲每星期打他四五天。
“美玲曾用刀、扳手、木棍等攻击我,还用烫斗丢我,有一晚她一手拿刀,一手拿扳手敲我的头导致我昏迷,我和儿子事后到医院。”
“之后,我以验身报告及报案纸向新加坡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官在辩方律师提问后,问被告是否要传召其他证人支持他的口供,被告说,案发时只有他和美玲在场,儿子当时在睡觉,除非传美玲当面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