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案撤销提控 总检察长:证据不足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养牛案撤销提控 总检察长:证据不足

(吉隆坡8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指出,控方是因证据不足,决定撤销提控国家养牛公司执行主席莫哈末沙烈。



“我是依照我的前上司(前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布达立的做法。如果掌握超过90%的证据,我们就会提控。”

莫哈末阿班迪今日出席新书推介礼后,受询时这么指出。

他说,由于证据不足,他同意撤销提控莫哈末沙烈。



他说,当辩方律师提呈陈述书,副检察司会审核有关案件,若副检察司认为合理,就会同意辩方的申请。

吉隆坡地庭在11月24日宣布,撤销莫哈末沙烈失信等4项控状。

总检察署同意撤销被告莫哈末沙烈面对的2项失信及2项牴触公司法令控状,11月24日在地庭获释。

莫哈末沙烈也是巫统妇女组主席拿督莎丽扎的丈夫,他是在今年11月4日,呈交陈述书给总检察署,要求撤销他面对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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