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牛案撤銷提控 總檢察長:證據不足
(吉隆坡8日訊)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指出,控方是因證據不足,決定撤銷提控國家養牛公司執行主席莫哈末沙烈。
“我是依照我的前上司(前任總檢察長)丹斯里阿布達立的做法。如果掌握超過90%的證據,我們就會提控。”
莫哈末阿班迪今日出席新書推介禮後,受詢時這么指出。
他說,由於證據不足,他同意撤銷提控莫哈末沙烈。
他說,當辯方律師提呈陳述書,副檢察司會審核有關案件,若副檢察司認為合理,就會同意辯方的申請。
吉隆坡地庭在11月24日宣佈,撤銷莫哈末沙烈失信等4項控狀。
總檢察署同意撤銷被告莫哈末沙烈面對的2項失信及2項牴觸公司法令控狀,11月24日在地庭獲釋。
莫哈末沙烈也是巫統婦女組主席拿督莎麗扎的丈夫,他是在今年11月4日,呈交陳述書給總檢察署,要求撤銷他面對的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