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已同意延長工作期 欲提前離職需獲批准 519842 519842 2015年12月09日2015年12月09日 呈交辭職信後,欲提前離職怕遭公司提告。 ⊙陳先生指出,公司的聘僱合約中寫明,員工離職只需給予7天的通知。 “我於日前呈交辭職信時,老闆以人手短缺為由,要求我工作至明年1月。” 他說,雙方達成協議後,辭職信上的離職日期也改為明年1月。 陳先生想問,若他現在給予7天通知後離職,會否遭公司提告? ★林若輝律師 當事主同意公司延長工作至明年的要求時,即代表新的契約成立,原有的聘僱合約條款已作廢。 若事主想提前離職,需得到公司的同意,否則將有機會被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