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交辭職信后,欲提前離職怕遭公司提告。
⊙陳先生指出,公司的聘僱合約中寫明,員工離職只需給予7天的通知。
“我于日前呈交辭職信時,老闆以人手短缺為由,要求我工作至明年1月。”
他說,雙方達成協議后,辭職信上的離職日期也改為明年1月。
陳先生想問,若他現在給予7天通知后離職,會否遭公司提告?
★林若輝律師
當事主同意公司延長工作至明年的要求時,即代表新的契約成立,原有的聘僱合約條款已作廢。
若事主想提前離職,需得到公司的同意,否則將有機會被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