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505大選非法持有選票 巫青獲判無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涉嫌505大選非法持有選票 巫青獲判無罪

(關丹9日訊)涉嫌在505全國大選投票日當天,在投票站外非法持有選票的巫青,今日獲判無罪!



推事諾再涵是基于控方無法證明被告有罪,宣判被告莫哈末法迪利(25歲,來自雙溪依薩)無罪。

被告被控于2013年5月5日下午1時15分,在關丹雙溪依薩國小的投票站外非法持有選票,觸犯1954年選舉犯規法令第3(1)(h)條文,可在同樣法令第3(1)條文下被宣判。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聞判后一臉輕鬆的莫哈末法迪利在庭外說,他對判決松了一口氣,會繼續如常生活。

“打贏這項官司后,之前各方對我的各項負面指責,皆煙消雲散,終還我清白。”

他早前供證時指出,他在505早上10時30分到關丹雙溪依薩國小投票后,回家沖涼時驚見手指上的墨汁已完全脫色,才會起念頭再折返投票站嘗試看是否能再取得選票。

本月7日,主控官麥莎拉副檢察司在結案陳詞時說,第2次進入投票站的被告,在發現可獲取選票后,沒第一時間告知工作人員,而是轉身離開投票室,證明他有意把選票取走。

被告代表律師拿督巴斯迪則說,若被告走出投票站,是為了告訴警員他是第2次拿到選票,想要報警,而不是選擇逃跑,證明被告沒有干案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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