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嫌犯延扣21天
(怡保9日訊)“殺人家族案”;2名父子嫌犯今日被警方援引防範罪案法令扣查21天,直至12月29日。
這對年齡分別57歲和20歲的印裔父子,今天被警方押往怡保第一推事庭,並援引1959年防範罪案(2012年修正與延伸)法令第4(1)(a)條文(POCA)扣查21天。
在該法令下,警方可申請扣查嫌犯60天,如在21天內仍無法尋獲證據,控方仍可扣查2名嫌犯38天,若證據不足,則需獲防範罪案委員會批准,限制嫌犯居留2年。
可申請扣查60天
此案由哈利斯旺副檢察司主控,他在庭上向推事蘇海瑪陳述此案時說,此案清楚顯示嫌犯的行為非常殘忍及不人道,嫌犯是罪案慣犯,所作所為威脅他人安全。
他說,嫌犯的殘酷行為,令當地人畏懼及憤怒,且嫌犯不分種族干案,牴觸1959年防範罪案(2012年修正與延伸)第2條文。
推事蘇海瑪聆聽哈利斯旺副檢察司陳述案情後,准許警方扣查2名嫌犯21天。
主嫌的妻子和一名行動不便的小兒子,因證據不足,本月2日獲無條件釋放。
來自霹州打巴的印裔車輛維修員夫婦和2名兒子,過去3年與人發生爭執或不滿被追債時,採用殘無人道手段對付“眼中釘”,包括暴打致死、困在鐵籠活活餓死後,再肢解屍體或焚屍棄河,疑在過去3年至少殺害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