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告伴游誹謗敗訴

(北京訊)章子怡3年前被《壹週刊》報導伴遊薄熙來等中國高官,10年海撈新台幣32億(約4億1600万令吉),她跨海提告3名記者加重誹謗;高等法院採一審見解,認定該報導有引述章子怡微博留言,已平衡報導,且用較中性的“交往”字眼取代“上床”,國際影星言行應可受公評,前日駁回章子怡上訴,3名記者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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