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衛生部副部長拿督斯里希爾米說,該部正研究把電子煙“VAPE”字眼,加入煙草法令中及成為禁煙區的禁煙種類之一,預計明年初提呈國會。
他指出,目前電子煙並不列明相關法令中,因此該部需先把“VAPE”字眼列入法令中。
希爾米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口頭回答巫統上議員拿督卡晉提問時說,衛生部已開始援引1952年毒藥法令,向售賣含有尼古丁煙液的商家採取行動。
“尼古丁是毒藥的一種,反古丁是上述法令的C組別中的受控制毒藥,僅允許在有執照藥劑行和注冊藥藥人員處購買。”
他指出,該部基于越來越多人濫用尼古丁,因此自2012年開始針對尼古丁煙液執法。
衛生部起獲含尼古丁的煙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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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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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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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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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18 | 1萬3830 |
2013年 | 38 | 2萬97 |
2014年 | 310 | 5萬283 |
2015年1月至9月 | 442 | 3萬8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