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國文:馬華的立場

這真是一個叫人尷尬的局面。由巫統一黨主導的政府在國會下議院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三讀通過《2015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馬青法律局在事后才來得及發文告反對這項具爭議性的法案。

法案在國會三讀期間,不見任何馬華領袖反對,只見馬華署理總會長魏家祥在推特及面子書上載他和總會長兩巨頭聯手約見教育部長,以爭取把馬華元老王保尼列入小六歷史課本的照片。如果我是馬華黨員,我會很難堪。

《國安法》賦予首相絕對權力,可以繞過最高元首直接宣佈任何地區為“保安區”,並在“保安區”內實施宵禁,保安部隊可以基于安全理由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搜查、充公、未審先扣、甚至殲滅個人或物體。

只要推事或驗屍官滿意保安人員的解釋,在保安區內被擊斃人士,是不需要召開驗屍庭來鑑定死因。

原本已經不受制衡的首相權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首相承諾政府不會濫用此法來打壓異議分子,可是政府這些年來已經用表現告訴大家,他們越是承諾的事情,你越不該相信。

如此影響深遠的法案,政府不但沒有事先收集公民社會的意見、甚至連國陣成員黨的咨詢過程,似乎也省略了。

法案在國會下議院三讀通過,前后只用了3天,別說老百姓,連許多國陣掛名執政黨的領導層看來都尚未回過神來,要反對也來不及。當然,前提是他們有反對的勇氣。

我細讀了馬青法律局反對《國安法》文告,內容從人權、法治、政治道德談起、再以擔憂政府濫用法令以圖個人議程為結束,訴求合情合理合法。要是不看署名者,這根本就是一篇在野黨的文告。而這,也正是叫馬華上下尷尬的關鍵所在。

到底應該站在捍衛人民利益的立場,與一意孤行的巫統及惡法劃清界線;抑或為了保住自己官位和即得利益,而繼續迎合及取悅政治主子?身為馬青總團長及馬華上議員的張盛聞,不論願意與否,都得接下這個燙手山芋。

只可惜張盛聞自我閹割了當初誓言“包圍國會反對伊刑法”的豪情壯志,把責任推到“根據馬華中委會的決定投票”。

至于馬青法律局的文告,則被定位為“只代表馬青法律局立場,不代表馬青立場”。

未來不太可能改變

那么,馬青乃至于馬華立場,又是什么?既然馬華7名國會議員已經投票支持國安法通過,馬華的立場就是支持國安法嘛!張盛聞還扯什么“如果馬華有了決定,所有議員會根據黨的最終決定來投票”?

難道包括廖中萊和魏家祥在內的馬華國會議員在下議院投票時的立場,並非馬華中委會的最終立場?

還是說,原來巫統根本沒有針對相關法案的提呈而事先知會馬華這個“資深國陣成員黨”,所以馬華中委會根本來不及討論及表決,馬華議員們在國會只能跟隨巫統的立場去投票?

馬青法律局反對《2015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立場,的確不該被視為馬青及馬華的立場,因為只有巫統的立場,才算是馬華的立場。過去如此,現在依舊,未來也不太可能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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