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或不构成破产 欠债者应亲自答辩
(吉隆坡10日讯)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里呼吁接获破产令通知的人士,应亲自出席法庭答辩,因为许多人士欠债数额或不构成破产。
她说,一般上是债权人(欠债者贷款银行和金融机构)把欠债人士,入禀法庭要求宣判破产,所以欠债者在接获法庭发出通知后,应“现身”法庭以了解欠债情况,或许并非银行和金融机构所提呈的庞大债务数额,届时可提供正确数据。
南希苏克里今早在上议院回答马华许金汉上议员附加提问指出,这项建议可由财政部去研究。
由于发问问题的人联党拿督沈桂贤上议员缺席,其问题由许金汉代为发问。
此外,南希苏克里说,政府正在修正的1967年破产法令已进入最后阶段,同时修饰新法案来保障担保人遭追讨款项。
她说,2010年至2015年10月,共有1万1159宗担保人被宣判破产的案件,其中60.38%是社会担保人,其余是企业担保人被宣布破产。
“我们同情担保人处境。”
南希也鼓励欠债者善运用信贷咨询与债务管理机构(AKPK),以获得财务管理资讯服务和解决破产的援助。
此外,行动党詹德拉莫汉上议员询及新法案是否债权人在何期限下才可向担保人采取行动,南希说,新法案将阐明如何为担保人解决所担保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