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停留泰国 最高可判10年禁入境
(曼谷10日综合电)泰国官方宣布明年将实施严格禁令,针对逾期停留的外籍人士,最重刑罚达10年不得再入境泰国。
根据《曼谷邮报》报导,泰国首相帕拉育在听取移民局的简报后,同意将对逾期停留的外籍人士采严格的管制策略。新措施将在2016年3月或4月实施,当局将要求军警对那些非法停留在泰国的外籍人士严格查缉。
新措施未实行之前,这些逾期停留的外籍人士在被抓获后,顶多罚锾2万泰铢(约2367令吉),且可随时再入境泰国,但这项新规定一上路,逾期停留者将被禁止入境1至10年不等。此外,逾期停留的外籍人士都将被列入管制名单。
形成治安隐忧
当局称,若逾期滞留者自首将获得较轻的判决。签证逾期1年者将被判1年禁入令,超过5年者将被判10年禁入令。不过,若逾期滞留者被逮捕,签证逾期1年者将获5年禁入令,超过1年者将被判10年禁入令。
一般而言,泰国给予观光客1至2个月的境内停留时间,对非移民签证则有1至3年不等的效期,但往往许多外籍人士在泰国非法逾期停留一待就是十几年,形成治安隐忧。
泰国移民官员指出,对外籍人士的签证有效管理,将能有效吓阻居心作乱的人士,甚至预防恐怖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