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柬签聘女佣备忘录 禁没收护照薪金存户头
(吉隆坡10日讯)我国和柬埔寨政府,今日就引进柬埔寨女佣课题签署两项了解备忘录,包括制定统一雇佣合约,清楚说明禁止雇主收起女佣护照及薪金存入银行户头。
同时女佣也享有假期及休息日及雇主必须遵守大马劳工法令,需为雇员提供住宿及基本设施等。
目前共有8000名柬埔寨外劳在我国工作,其中3000名是家庭女佣。
至今,我国已经和斯里兰卡、越南、泰国、中国、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印尼及柬埔寨9个国家签署类似了解备忘录。
马来西亚由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里察烈代表,与柬埔寨劳工、职业训练部长毅森兴签署备忘录;出席者包括大马人资部秘书长拿督斯里沙里布丁、柬埔寨国务秘书奥斯曼哈山等。
里察烈说,两国签署文件后,双方高级官员将继续跟进,以确定可能需要修订的备忘录内容。
他指出,雇主不能够代表雇员保留护照,除了供医药检查、申请临时工作准证、外劳身份证及更新临时工作准证。
另外,毅森兴在致词时指出,柬埔寨政府在2011年之前面对的问题,促使政府停止为马来西亚提供家庭女佣。
“停止提供女佣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因为这促成一些在马来西亚工作的柬埔寨外劳在雇佣合约届满后,留下成为非法外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