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柬簽聘女傭備忘錄 禁沒收護照薪金存戶頭
(吉隆坡10日訊)我國和柬埔寨政府,今日就引進柬埔寨女傭課題簽署兩項瞭解備忘錄,包括制定統一僱傭合約,清楚說明禁止僱主收起女傭護照及薪金存入銀行戶頭。
同時女傭也享有假期及休息日及僱主必須遵守大馬勞工法令,需為僱員提供住宿及基本設施等。
目前共有8000名柬埔寨外勞在我國工作,其中3000名是家庭女傭。
至今,我國已經和斯里蘭卡、越南、泰國、中國、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印尼及柬埔寨9個國家簽署類似瞭解備忘錄。
馬來西亞由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里察烈代表,與柬埔寨勞工、職業訓練部長毅森興簽署備忘錄;出席者包括大馬人資部秘書長拿督斯里沙裡布丁、柬埔寨國務秘書奧斯曼哈山等。
里察烈說,兩國簽署文件後,雙方高級官員將繼續跟進,以確定可能需要修訂的備忘錄內容。
他指出,僱主不能夠代表僱員保留護照,除了供醫藥檢查、申請臨時工作準證、外勞身份證及更新臨時工作準證。
另外,毅森興在致詞時指出,柬埔寨政府在2011年之前面對的問題,促使政府停止為馬來西亞提供家庭女傭。
“停止提供女傭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案,因為這促成一些在馬來西亞工作的柬埔寨外勞在僱傭合約屆滿後,留下成為非法外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