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榴槤洞葛大街
報導 / 攝影:姚美芹
(馬六甲11日訊)榴槤洞葛大街老店屋前擺攤三四十年的熟食小販,向來相安無事,卻在2週前突然接獲市議會發出罰單,指小販非法營業。
分別售賣麵食與雞飯的2個小販攤位,在咖啡店前的五腳基營業多年,之前都是借用有關咖啡店的營業執照,近期市議會執法人員到來卻發出罰單。
執法員要小販們移到咖啡店內營業,基于咖啡店空間不足,無法擺攤;另一方面,小販向市議會申請執照,卻不獲批准,令小販左右為難。
戰前建築物屋身狹窄
有關咖啡店由馬華榴槤洞葛支會顧問李恩祈所經營。他說,其咖啡店為戰前建築物,已有65年,屋身狹窄,若要移入攤位,已無法擺放桌椅,叫他們如何做生意。
“2個攤位在店前五腳基已營業數十年,不曾有人投訴。執法人員一來就開罰單,要小販各付250令吉,十分不合理。”
馬青甲州州團團長林瑞賦接獲投訴后指出,戰前建築物已不能擴建,執法人員應以個案來處理,而非硬要小販符合。
“若真要擺出市議會的條例,有關老店屋也不符合店前需距離大路40呎的條件。”
他說,有關小販已營業三四十年,市議會應予通融,否則對小販非常不公平。
另外,馬華亞羅牙也市議員鄭凱倫也認同看法,他說,市議會雖注重市容,但小販在該處多年,並沒有人投訴阻礙走道。
“將向亞羅牙也市議會主席反映,要求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