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数单位拟严厉打击 拥电子烟或等同持有毒物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警方数单位拟严厉打击 拥电子烟或等同持有毒物

(吉隆坡11日讯)拥有、贩卖、或收藏电子烟者,罪名或等同持有毒物品!



警方与数个执法单位达成共识,严厉打击电子烟,其中包括计划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对付贩卖、拥有或收藏者。

据了解,抵触该法令者将被监禁不超过一年,或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据悉,警方及各执法单位也计划援引1983年食品法令,对付非法售卖综合食物、水果及饮料制成液化食品的人士,抵触该法令者可被监禁10年,或罚款10万令吉。



警方今日连同卫生部、关税局、贸消部等各执法单位商讨日益严峻的电子烟课题上,发表上述谈论。

被商讨的一些课题包括贸消部有权利没收任何没有政府机构标签的货物,甚至关税局可严厉执行毒品法令调查及对付没有缴交消费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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