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哈密:除非政府指示 SPAD不能擅自檢討車資
(吉隆坡11日訊)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主席丹斯里賽哈密指出,重新檢討公共交通工具車資並不是該委員會所能決定的,只有在政府特別指示下,才會進行。
他今日在巫統第69屆全國大會接受媒體訪問時說,有關巫統3大臂膀領袖在代表大會上,要求該委員會檢討目前公共交通工具車資,是不合理的。
“如果政府要求我們檢討,我們才會進行,再視車資是否能與相關公司開銷成本達致平衡,才重新提呈檢討結果給予政府。”
他舉例,政府與大馬機場直透快鐵公司(ERL)已簽署協議,該委員會並不能干預,相關公司若要漲價,負責人將告知公司成本、賺幅度以及漲幅等,並交由政府作出最后定奪。
詢及聽聞內閣欲要求該委員會檢討車資一事時,賽哈密重申,該委員會只是聽命于內閣以及首相署特別指示,才會進行檢討,委員會並不能自己做主。
“我們不能做決定,但我們的確有聽說該傳聞,但由于巫統大會尚未結束,有關事件或可能在大會結束后才能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