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1日訊)今年首11個月,有68人離世后捐獻器官,其中20%者是生前已簽下自願捐獻器官同意書,另80%者是因依據家人的意願而捐獻。
國家器官移植資源中心總協調經理拿汀麗拉醫生說,國內器官捐獻比率仍十分低,但從逐年增加捐獻的數據,顯示國人的覺醒意識已越來越高。
他說,一些往生者即使生前沒簽下自願器官捐獻同意書,但他們離世后,獲家屬同意捐出其器官。
“數據顯示,2012年和2013年的器官捐獻數據為44人,2014年為56人,從2005至2014年的器官捐獻總人數為557人。”
死後捐獻者極少
麗拉醫生今日出席2015年馬六甲州捐獻器官覺醒運動閉幕禮上,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儀式由衛生部捐獻器官覺醒運動委員會主席丹斯里李霖泰主持。
麗拉說,截至今年11月30日,全國登記成自願捐獻器官者有32萬0062人,佔了全國人口1.1%,但死后真正捐獻者卻極少。
“主要原因包括自願捐獻者因癌症或愛滋病而不適合捐獻,或病護人員未留意死者已簽下自願捐獻器官同意書,以及家人不同意等。”
因此,她提醒民眾,在簽下自願捐獻器官同意書后,必須告訴家人。
近2萬人登記換腎居多
衛生部捐獻器官覺醒運動委員會主席丹斯里李霖泰指出,截至11月30日,我國共有1萬9518人登記等待移植器官手術,其中等待換腎者佔最多,共有1萬9499人。
其它所需的器官,包括6人(5名成人,1名小孩)需要肝,5人需要心臟,3人需要肺及5人需要心臟及肺。“這些數據,不包括等待移植眼角膜者。”
李霖泰說,器官移植可延長病患生命,不幸的是,等待器官移植人數逐年增加。為此,該委員會將繼續與其他政府機構及非政府組織配合,推動捐獻器官運動,以便更多人能登記成為自願捐獻器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