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ft总执行长:文件在手 “若争取失败法庭见” | 中国报 China Press

Swift总执行长:文件在手 “若争取失败法庭见”

(吉隆坡11日讯)Swift Air Cargo总执行长彼得森说,该公司过去半年内曾与大马机场控股有过多次会议,但是后者却不愿意承认他们就是新机主的地位,令事件一直悬而未决。



他强调,他们将会继续向大马机场争取承认他们就是新机主的地位,否则一切带上法庭解决。

他说,马来西亚是法治国家,如果案件带上法庭,他可以出示所有文件,证明该公司有3架飞机的拥有权。

“我把一切法律事项交由我的律师处理,我们拥有所有文件,因此不担心对簿公堂。”



询及他是否向大马机场控股要求停泊费折扣,他说:“我会尝试这么做,但问题在于大马机场还没有承认我们是机主!”

他说,澳门国际机场每月的固定停泊费用是1800美元(约7722令吉)。

代表律师:前机主没缴停泊费

Swift Air Cargo代表律师赛阿米尔说,Swift Air Cargo是于2015年6年从一家香港公司手中接过这3架飞机的拥有权,前机主也曾支付过停泊费。

不过,根据了解,前机主在数年前未再缴付停泊费,惟这笔款项理应由前机主负责。

“大马机场控股只是一昧的要求我们提供文件证明,但还没有讨论停泊费的问题。”

他也说,前机主曾缴付停机费给大马机场控股,因此,他有理由相信大马机场公司知道前机主的身分。

登报找机主令人不解

针对该公司向前机主购买3架飞机的投资额时,彼得森说:“投资金额我们不便公开,但我可以说,3架飞机的费用是数以百万美元计算的。”

彼得森说,该公司在今年6月8日起,与3架飞机的前机主签署买卖协议和法定宣誓书后,正式成为3架飞机的拥有人。

他说,该公司较后在今年6月17日与大马机场控股举行第一次会议,随后也有过多次会议,应要求提供大马机场相关文件。

“他们(大马机场控股)一直向我们索取文件,就是一直要文件、要文件,到最后却又登报寻找机主,这令我非常不解。”

他说,该公司与前机主包括一家美国公司,双方是在香港签署合约。

“我们原本要在中国签约,但中国大陆的法律文件只有中文,但这在马来西亚不被接受,因此我们在香港签约。”

前机主包括知名航空公司

架飞机的前机主身分曝光!

根据《中国报》了解,3架飞机曾易主多次,当中不乏国际知名的航空公司,不过,这3架飞机最后是由一家香港的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转售给Swift Air Cargo。

根据Planespotters.net网站,747-200F/TF-ARH的机龄为34.1年,首航是在1981年11月19日,前机主包括德国汉莎航空(Lufthansa)、German Cargo、 德国汉莎航空货运、中国南方航空、亚特兰大冰岛航空(AirAtlanta)、信风航空有限公司(Tradewinds)。

至于TF-ARN的前机主则是亚特兰大冰岛航空、中国南方航空、宝塔航空(Tower Air)和菲律宾航空(Philippine Airlines)。

TF-ARM的前机主则是德国汉莎航空、German Cargo、德国汉莎航空货运、中国南方航空、沙地阿拉伯航空和亚特兰大冰岛航空。

“寻找机主”的飞机资料
飞机型号 登记 颜色 地点
747-200F TF-ARM 灰白色 KLIAB62
747-200F TF-ARN 白色 KLIAB62
747-200F TF-ARH 白色 KLIAM3

 

3架波音747-200F飞机资料
机型 747-200
载货量 90吨
载客量 366人(典型3级客舱布局)
翼展 59.6公尺
高度 19.3公尺
空载重量 17万4000公斤
最大起飞重量(MTOW) 37万7848公斤
典型巡航速度 0.84马赫
最高巡航速度 0.89马赫
全载重时续航力 6850海里(12700公里)
最大燃料容量 52410加仑(199158公升)
发动机 4台
PW JT9D-7R4G2 推动力54750lbf
GE CF6-50E2 推动力52500lbf
RR RB211-525D4 推动力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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