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立法规定超市报导 廖连传:捐到期食物济贫
相信全世界的超级市场都有一种习惯,就是把已经到期而卖不出的食物当作垃圾抛弃,更不希望那些在垃圾堆中寻找食物的贫苦人士检到这些其实还可以吃的食物,以免影响他们的生意。
这种暴殄天物,不分给贫苦人士的行为其实是出自一个“利”字, 是非常自私的。
在巴黎,一位曾经担心过三餐不继的地方议员迪蓝巴斯有鉴于此,决定展开一项运动,强迫超级市场捐出他们到期卖不出的食物给贫苦人士。
他的提议立刻获得法国不分党派的国会议员的支持,在国会通过了立法,强迫超市捐出已到期的食物。
这些超市通常会把过期的食物摧毁,有时他们还会把这些到期食物浸在漂白剂里,以阻止在垃圾堆中寻找食物的贫苦人士拿回去吃。
不过,这些超市拒绝捐出过期食物可能是因为担心会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法国的这项立法则免除超市在这方面的法律责任,超市因此没有理由自行销毁这些食物,而不捐出这些食物。
每年丢弃710吨食物
这项建议其实早在今年5月获得国会通过,不过由于程序出现差错而被法国的宪法法庭驳回。
这项建议终于在周三获得国会众议院通过,预料国会参议院也将在有年1月13日开会时通过这项立法,以便正式实施。
新的立法可以容许个人在获得农业部批准后成立组织,以收集和分发食物。
迪蓝巴斯有更大的抱负,他说,下一步是游说欧盟规定成员国也制定相同的法律。他希望最终全世界都会制定这样的法律。
他说,浪费食物和故意把还可以吃的食物浸在漂白剂里,不让贫苦人士吃的做法,是“羞耻和荒谬”的行为。
根据估计,法国人每年抛到垃圾桶的食物多达710万公吨,其中消费人所抛弃的食物占了65%,餐馆占15%,商店占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