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夜市帳篷桌椅圍巾都須換 為了統一為難小販
(吉隆坡12日訊)吉隆坡市政局規定轄區內所有夜市小販,明年1月1日起使用統一帳篷、桌子、桌布和圍巾,小販公會申訴新政策除了加重小販負擔,也因直轄區與雪州地方政策各異,每晚在雪隆不同地區擺攤的小販,必須更換各別帳篷等設施,造成極大不便。
市政局小販執照組兩週前與小販公會展開對話,基於欲塑造出干淨與整潔的夜市形象,促所有小販公會配合,要求夜市小販使用統一帳篷、桌椅、桌布和圍巾。
在該項政策下,當局規定小販統一使用6乘6尺的配套(243令吉)或8乘8尺的配套(260令吉50仙),兩者都包括統一黃色的帳篷、桌子、桌布和圍巾。
加重負擔
甲洞區小販商業公會表示願意配合當局,但希望市政局體諒小販苦衷,購買新帳篷配套只會加重負擔,倘若擁有3個攤位的小販,必須花費720令吉購買新帳篷,目前使用的帳篷是否棄而不用?
公會質疑,在新政策下,賣時裝的小販是否也 購買桌子、桌布和圍巾,騎摩哆與駕駛汽車的小販要如何運載帳篷?
在雪隆不同地區擺攤的小販,每晚也必須載送不同帳篷等設施前往擺攤,造成極大不便。
公會主席拿督斯里蘇木發呼籲市政局體恤小販,也希望2名顧問余保憑與劉開強,為小販們爭取免費帳篷。
他指出,甲洞有15個夜市,小販必須通過公會蓋章才可更新2016年度執照,因此呼籲未成為會員的小販加入公會。
出席者包括市政局諮詢理事委員劉開強、公會顧問余保憑等。
劉開強:政策仍可商榷
劉開強指出,在小販公會提出訴求下,相信市政局美化夜市及規定小販使用統一帳篷的新政策仍有商榷的餘地。
他說,對小販而言,購買新帳篷配套必然會增加負擔,他會代甲洞區小販商業公會向市政局爭取免費帳篷。
針對公會要求聘請合法外勞,他指市政局會慎重看待公會提出的要求。
他指出,在聘用外勞課題上,市政局與小販立場不同,市政局允許小販聘請2名本地助手,小販卻認為不容易聘請到本地人當助手。
“小販難請本地助手,才有聘請外勞的需求,但市政局不允許小販請外勞,除非得到聯邦直轄區部長批准,才能僱用外勞搬運貨物。”
余保憑建議聘人搭篷收費
甲洞區小販商業公會顧問余保憑建議市政局,委任各區小販公會管理夜市,並聘人搭篷,向小販收取服務費以抵銷購買帳篷的費用,這樣既美化夜市,也省去小販載送帳篷的麻煩。
他指出,市政局為了推廣旅遊業,計劃改善夜市的景觀,效仿中國、台灣與新加坡的營業方式,達到控制及管理夜市,惟新政策會加重小販的負擔。
“市政局要美化夜市景觀,就一定會花錢,但究竟由小販或市政局去承擔?”
他建議市政局,委任各區小販公會管理夜市,聘人負責為小販搭篷,收取象徵式的服務費抵銷購買帳篷。
劉開強指會將相關建議,提呈給聯邦直轄區部副部長拿督羅加。
甲洞區小販商業公會
獲授權代勞更新執照
甲洞區小販商業公會在11月17日獲得市政局授權信,統一公會管轄區內的夜市小販成為會員後,可通過公會蓋章前往市政局更新2016年執照。
劉開強指出,市政局認同公會代勞處理更新2016年小販執照的程序,但公會絕不能向小販徵收服務費。
他也提及政府的“一個馬來西亞華裔販商基金”,提供3000萬令吉微型貸款,貸款數額介於5000令吉至1萬5000令吉,每年利息僅4%,他希望公會配合,鼓勵小販們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