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益:民眾反對原因 幽會罪沒明確定義

(吉隆坡13日訊)首相署前部長拿督再益依布拉欣指出,民眾反對“幽會罪”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該條例沒有明確的定義。

他接受“自由今日大馬”訪問時指出,每一項法令都必須要有明確的定義,因為沒有明確定義的法令將引發濫權和執法不公,從而引發社會問題。

“他們目前只是捉到在廉價酒店幽會的年輕人,那些有能力在豪華酒店幽會的上流人士又如何呢?”

再益依布拉欣也聲稱,國內各政黨都了解“幽會罪”條文本身的問題,但由于他們害怕失去選票,而沒有公開提出反對。

馬來精英組織G25日前因提出要求政府檢討或廢除不符合憲法的伊斯蘭法言論,而遭到批評,當中受到影響的法令包括“幽會罪”。

該組織發言人拿督諾法麗達指出,幽會是個人罪行,不應該由政府來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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