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荣:好不好看很主观 评估电影素质难拿捏
电检局拟电影分级基础指南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13日讯)大马电检局草拟电影分级基础指南,与现有实施的电影分级制度,前者是评估电影素质,后者则是过滤电影内容及敏感性。
大马电影监制人之一林德荣说,据他了解,旧制度和新指南是两样不同东西,旧制度重点是过滤电影内容,确保不涉种族或宗教敏感。新指南偏向评估电影素质。
他也担心新指南的评估标准,因为电影素质好与不好,视乎不同类型电影的观众对象;而电影好不好看,是很主观的,因此不能只操纵在制定及执行新指南的当局手上,否则,大马未来电影事业更难做。
冀伸缩性执行指南
林德荣也是大马电台主持兼演员,今日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说,他不懂当局在草拟电影分级基础指南时,采用什么标准,怎么拿捏电影素质水平。
他讲述,10年前,大马中文电影产量少之又少,即使拍了,也未必能获批在电影院上映,直至有了强制上映政策(Skim Tayangan Wajib),每年才有至少一部大马中文电影上映。
“唯今,国内马来及中文电影每年共约50部,每部电影允许在大型电影院放映两周。唯当外国巨作来到时,很多时候只能在小型电影院上映。”
他说,电影有分商业、文艺等不同类型的电影,电影的素质评价,应视观众喜好及票房决定。
他希望新指南不是强制实行,而应伸缩性处理。正如它不能单凭一群人的主观评价决定电影素质好坏及能否上映的命运,毕竟投资一部电影耗资至少100万至200万令吉,真的不易。”
他促请当局伸缩性执行指南,多给本地电影业一臂之力,减少限制。
新闻背景
前制度依4要素过虑影片
内政部旗下大马电检局与电影工业及非政府组织将于明年初,完成草拟“电影分级基础”指南,协助电影工作者依据电影场面、剧情、主题、对白、语文及字幕,以确定相关电影的级别。
指南旨让电影制作者了解电影分级的情形,并在策划及所拍摄的影片,能够掌握其电影是适合那一级的观众群体。
有关指南也将减少电检局与电影工作者在确定电影等级时,产生的误解及争议。
我国于2010年4月后实施电影分级制度,分别为U(任何年龄人士观看)、P13(13岁以下须家长陪同观看),以及18(18岁以下禁止观看,含有与成人主题、暴力和色情场面)。
我国电检局是依据4个要素来过虑影片,即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全、宗教、社会文化及秩序与道德。
凡不符合国情,危害国家安全及诬蔑宗教等影片都会被禁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