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诉纳吉和3造案.诉状属刑事非民事 辩护律师:法庭没权审
(吉隆坡14日讯)人民公正党起诉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3造贪污及违反选举法令案今日陈词,纳吉代表律师拿督哈法利占说,法庭并没有司法权限聆审此案。
他指出,公正党在诉状的指控,是根据反洗黑钱法令(AMLA)、反贪污法令、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及1953年外汇控制法令所提出,这些法令是属于刑事,与民事诉讼无关。
他说,公正党也在诉状要求援引社团注册局法令第41项条文,表明国阵是一个不合法的政党。
“对此,法庭没有司法权限,去厘清或说明我的当事人涉及犯罪性质。”
针对人民公正党指控国阵在第13届全国大选竞选费用超支,要求法庭宣判该大选成绩无效及下令重选一事,哈法利占说,有关选举的任何诉讼,都应该交给选举法庭审理。
指违反选举法令
他举例,伊斯兰党起诉选举委员会有关不褪色墨汁案中,审理的法庭也驳回伊党要求整个选举无效的申请,有鉴于此,根据联邦宪法第118条文,即任何候选人若不接纳选举成绩,可以入禀选举高庭,向法庭提出证据,并由法庭裁决。
“所以,公正党并没有‘正式地位’(locus standi)起诉我当事人,而且也不合理。”
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副主席努鲁依莎和蔡添强、该党选举局主任赛夫丁和前瓜雪国会议员祖基菲阿末,于今年8月12日起诉纳吉和3造贪污及违反选举法令,并将纳吉、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代表巫统)、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选委会列为第1至4答辩人。
1MDB律师:诉讼无根据应撤销
一马发展公司代表律师拿督陈福川(译音)指出,该公司本身并不是一个政党,而且这是毫无目的和根据的诉讼案,因此不应该将该公司涉及在此案中。
他指出,反贪会在8月份发出的声明也已经证明,26亿令吉是由西亚人捐出作为政治献金,与一马发展公司无关。
他说,有关26亿令吉政治献金,国会公账会、国家银行、总检察署和警方正着手调查中。
他说,起诉人也是根据媒体的报导提出指控,而有关报导也许是道听途说所致,根本没有证据。
此外,代表选委会的高级联邦律师阿马吉星则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18条文,民事高庭没有司法权限审理任何选举案件。
他指出,起诉人提出的诉讼不符合普通法(Common Law)及任何的联邦宪法。
“因此,起诉人的诉讼是一项无理取闹的诉讼,也滥用了法庭程序,是不可继续的,所以我要求法庭撤销此诉讼案。”
国民3理由 要知26亿来源
人民公正党起诉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3造贪污及违反选举法令案,周一下午继续陈词,资深律师汤米汤姆斯指出,大马人民基于3项理由,想知道汇入纳吉私人户头的26亿令吉来源。
“第一个理由是,捐献者是谁,金钱来自哪里?”
他说,第2个理由是,有关资金汇入银行户头后,用在何处?而第3个理由则是,为何捐献者捐出有关资金?
他说,纳吉必须在证人栏上回答上述3道问题及接受盘问,而且起诉方已有足够的证据。
汤米汤姆斯指出,法庭是应该聆审公正党提出的这项诉讼,而不是撤销此案。
“哈法利占说答辩人指控其当事人涉及犯罪性质案是错误的,但其实在普通法中,此诉讼案可在刑事或民事法庭内审理。”
他举例,若有人被殴打,受害者可向警方报案,并让有关单位将犯罪者控上法庭,同时,受害者也可入禀法庭,向涉案人士索取赔偿。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扎基在聆听所有律师的陈词后,择定明年1月21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