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理会:临时占用空间准证 批核程序须依国家土地法
(布城14日讯)国家土地理事会今日议决,地方执法单位必须根据国家土地法典,检讨临时占用空间准证(Permit Ruang Udara)批核程序。
在此项议决下,地方政府执法单位必须检讨屋簷、遮雨棚和阳台的临时占用空间准证批核程序,同时国家土地理事会也促请地方执法单位必须检讨分层地契建筑物每年所需付的准证费用。
由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主持的国家土地理事会第71次会议,于今日召开。出席者包括天然资源与环境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副部长拿督哈敏沙慕礼、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慕克里兹和槟城首长林冠英等。
该理事会在会议后发表文告,该理事会同时也配合第11大马计划,在2016年至2020年5年内,制定州属树木砍伐配给制度,藉以确保森林和天然资源的永续发展。
同时,土地理事会也同意在2016年,免除供开采土地(kawasan tanah berimilik)的橡胶木、油棕树桐和椰树树桐税务。理事会也同意必须采取积极行动,来处理大马半岛非法砍伐问题。”
除此之外,理事会也同意成立全国地质公园委员会,以监管和确保这些公园在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名录的营运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