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全面禁電子煙 違規學生須簽宣誓書
教育部副總監拿督阿末達祖丁宣布,即日起學校範圍內,無論是學生還是清潔工人,甚至到學校處理事務的家長,一律禁止在該範圍內,抽吸電子煙;任何學生抵觸這項指令,必須簽署一份宣誓書(Aku Janji),以確保不再犯錯。
一旦學生再度犯錯,校方可採取懲處行動,包括勒令學生停課不超過14天,但停課時間不包括公共考試期間。
不過,這份通令也沒有列明,學生以外的人士,若在校園內抽吸電子煙的懲處。
教育部是在今年12月1日,向國內中小學、縣和州教育局,以及相關部門的職員,發出禁止在校方吸電子煙的指令,執行日期則是從這通令發出後開始。
阿末達祖丁在通函中說,由於教育部接獲有關學生在校抽吸電子煙的投報,因此才會做出上述的禁令,以防止學生受到這不良的習慣影響。
他說,這項禁令是包括,不可攜帶、抽吸、運送、售賣、擁有、收藏、展示、播映、流傳,以及刊登電子煙、煙液和任何相關儀器的廣告。
他指出,若校方發現學生抽吸電子煙,可採取的行動包括通報學生家長,共同解決這項問題。學生填寫宣誓書後,校方將把沒收的電子煙,歸還給學生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