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炳基:沒清楚闡明權力範圍 “我們是否需要國安法? ”
雪隆福建會館130週年會慶聯歡晚會
(吉隆坡14日訊)雪隆福建會館會長戴炳基指出,國會下議院三讀通過2015年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他促請人民反思我國是否真的需要這個法案。
他說,這個理事會可以獲得權力在特定的地區執行任務,保護當地人民為期6個月,也有權力進入“安全區”的範圍逮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一旦被逮捕,不能尋求法律途徑辯護。
他直言,這項法案沒有清楚闡明“國家安全”的定義和執行單位的權力範圍。
“試問,宣布安全區和緊急狀態有何分別?根據憲法150條,宣布緊急狀態是最高元首的權限。”
加強聚福閣設備
他說,一些非政府組織通過全民全民運動,設法遊說上議院議員否決這項法案。
戴炳基昨晚出席雪隆福建會館130週年會慶聯歡晚會時,這么指出。
出席晚宴嘉賓尚有名譽會長葉榮和、顧問林生枝、署理會長林忠強、副會長李萍、黃亞峇、陳慶地、林雲南、蔡慶文、財政侯淵富、副財政蘇秀清、晚宴榮譽贊助人拿督施朝全、陳凱希、陳炳鐘和籌委會主席呂清雲。
戴炳基指出,籌建超過3年,耗資約1200萬令吉的“聚福閣”骨灰塔終於在11月29日正式開幕和啟用。
他說,“聚福閣”的落成意味著漫長工作的開始,除了加強硬體設備,也必須建立健全和透明專業的現代化管理機制。
““聚福閣”的成功經營將會為會館帶來一定的資源,他承諾會繼續秉持先賢立下的優良傳統,把資源運用在社會公益、社會正義、文化建設和教育事業,尤其母語教育和中華文化事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