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良實“反起訴”納吉 代表律師回應辯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林良實“反起訴”納吉 代表律師回應辯解

(吉隆坡14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因一馬發展公司課題起訴馬華前總會長敦林良實誹謗,林良實卻提出“反起訴”納吉,今日通過其代表律師蘭吉星入稟答辯書回應辯解。



“當今大馬”引述答辯人林良實在答辯書指出,如果納吉重視其名譽,應該起訴所有過去及現有批評他的巫統領袖和媒體,包括前首相敦馬哈迪、《華爾街日報》及揭弊網站“砂拉越報告”。

他說,納吉興訟的舉動試圖要締造一個印象,即將竭盡全力通過法庭程序維護他的名譽,並認為訴方藉以此合法化其行為。

“如果納吉是關心自己的名譽,他不應該只起訴我,應該一併起訴馬哈迪、《華爾街日報》及‘砂拉越報告’。”



林良實續說,納吉起訴他誹謗,是濫用法庭程序和具惡意。

SRC沒理由匯入4200萬

他也說,巫統署理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及巫統婦女組前主席丹斯里拉菲達也批評納吉,其名譽已因一馬發展公司及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的醜聞受損。

他也指SRC公司沒有適當理由,將4200萬令吉匯入納吉的私人戶頭;SRC公司是於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間,將款項匯入納吉的戶頭。

他說,SRC是於2011年1月7日成立,之前是由一馬發展公司所掌控,但如今卻由財政部長兼起訴人納吉所控制。

林良實認為,SRC沒有適當理由,需要將任何資金,如4200萬令吉匯入納吉的戶頭,讓此事件製造了一個公共觀感,令人以為這筆轉賬不是作為合法用途,及納吉不誠實和不透明。

個人戶頭匯入26億涉“違法行為”

林良實在答辯書指出,起訴人納吉的銀行個人戶頭接納匯入26億令吉,此舉已涉及“違法行為”,所以他不配當相。

他說,納吉沒有透露26億令吉的捐款者身分、款項來源及如何使用該筆款項。

他指出,納吉於本月8日承認接受26億令吉獻金,但獻金沒有匯入巫統名下戶頭。

“起訴人解釋,捐款人是希望把獻金捐到他個人名下,獻金因而匯入他個人戶頭。”

林良實說,納吉的解釋,已與他早前指稱所有政治獻金必須匯入政黨戶頭,及接款人確認和款項用途,以防止貪污的言論,互相矛盾。

他說,納吉的行為已涉及公眾利益,必須遵從於公開議論和批評,以及徹底調查。

林良實也說,獻金轉移多數發生在2013年3月前的全國大選,洐生首相行事不誠實,或在大選期間涉及政治獻金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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