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堤通關未出示護照 19大馬人被控
(新山14日訊)不管騎摩哆、駕車或搭巴士或廠巴,都要向移民局官員出示護照!
19名大馬人,包括3名廠巴司機及5名藏匿在廠巴上的乘客,在柔佛長堤通關時,因未向官員出示護照,在企圖偷潛出境罪名下被控,各判罰款1300至2000令吉不等。
19人當中,年齡最小20歲,最大55歲,他們皆因牴觸1966年護照法令第2(2)條文(企圖偷潛出境),昨早輪流被控上北干那那外勞扣留營的移民局法庭,所有人皆認罪。
3名廠巴司機,即阿都拉塔利(55歲)、提亞卡拉惹(47歲)、S.詹德然(41歲),被控於11月11日清晨4時15分至4時30分間,在新山關卡巴士通道,被發現未向移民局櫃檯出示護照通關。
另外,廠巴上的5名乘客,包括1名女性,也因被發現藏匿在廠巴上通關,未下車掃描護照,也同樣牴觸法律。
對此,除廠巴司機提亞卡拉惹被判罰款2000令吉,法官莎拉娃蒂判處其餘兩名廠巴司機及5名乘客,各罰款1800令吉。
此外,另11名摩哆騎士及乘客也同樣因在出境時,未向櫃檯官員出示護照,被判處罰款1300至1800令吉。
此案主控官為移民局副檢察司A.維納斯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