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土著夥伴律師樓處理房貸 蔡智勇:條例已取消
(布城14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蔡智勇指出,公務員在申請房屋貸款時,必須委任擁有土著夥伴的律師樓來處理借貸事務,是屬于不合理的措施,在新的指南中,此條例已取消。
他說,他召見了財政部屬下的公務員房屋貸款局(LPPSA)官員,並得知他們已取消了之前公務員申請房貸,需交由有土著夥伴的律師樓處理的條例。
蔡智勇今日透過文告,回應馬青法律局主任吳健南指財政部把種族因素帶入律師專業領域的事件,做出澄清。
蔡智勇指出,公務員房屋貸款局要落實律師團機制(Panel Lawyer),由指定的律師樓處理公務員房貸事務,是要確保一切的房貸手續妥當處理,以免引發不必要的問題。
嚴格審核參與律師樓
他說,該局嚴格審核參與的律師樓,因此導致許多中小規模的律師樓不符資格。
蔡智勇說,他已指示該局重新檢討參與律師團機制的資格,以讓更多中小型律師樓能成為該局律師團機制成員,以參與處理公務員房貸事項。
他透露,其中可能把房屋買賣合約及申請房貸,分開由不同的律師樓處理,這樣就可容納更多的律師樓參與公務員房貸的業務。
蔡智勇也說,財政部秘書長丹斯里依萬瑟里加其實早在今年7月8日就宣佈,把屬下的公務員房屋貸款組(BPP) ,轉型改為屬法定機構的公務員房屋貸款局,以便能更有效的處理公務員房貸事務。
他指出,公務員房屋貸款局將于明年1月1日,正式取代公務員房屋貸款組。